海西房产网(微信大众号:fjhxfcw)音讯:9月27日,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《福州日报》刊发“关于撤销闽侯宗地2019-11号出让的布告”。
布告指出,原定于2019年9月30日出让的闽侯宗地2019-11号地块,因出让条件需求进行调整,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撤销出让。
9月12日,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布告,因出让条件改变,撤销福州宗地2019-61号出让;
9月20日,因拍卖现场无人竞价,撤销福州宗地2019-61号出让。
加上本次撤销出让的闽侯宗地2019-11号地块,九月福州已经有三幅地块因出让条件调整而撤销出让。
出让布告内容显现,闽侯宗地2019-11号地块坐落青口镇付竹村;土地面积合计101.06亩(67370.6㎡),其间有用地面积63363.7㎡(合95.05亩)。
土地用处为住所用地、商服用地。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:住所用地70年、商服用地40年;容积率小于等于2.0,大于等于2.5(其间计容配套商业修建面积不大于总计容修建15%,幼儿园计容修建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,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205平方米);修建密度小于等于25%;绿地率大于等于30%;修建限高小于等于80米(沿镜上路公共绿化带一侧修建高度小于等于60)。
出让布告约好,青口镇政府要求回购商业店面产权修建面积10000平方米,由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回购后实现给青口镇政府,回购价8900元/平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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